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上述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在有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中才能存在,而在普通的只有劳动合同期限的合同中即使存在上述情形,也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那么,在哪种情况下有服务期的约定呢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又不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二十六条规定的法定免除违约金的情形,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另外,职工在涉及到保密事项和竞业限制的情况下,也存在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其中《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限制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随意约定违约金,为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了因培训约定服务期和涉及商业秘密约定竞业限制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专业解答用人单位提前30天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在预先告知期为30日的前提下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被誉为无过错性解雇,此举无需对劳动者做出任何形式的赔偿义务,然而,公司仍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对于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达一年以上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参照法律规定,每满一年给予其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专业解答解除劳动契约后是否需要经济补偿,这得看解约的情况。要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来解约,比如说劳动者实在干不了工作,调整了也没用,那就要给经济补偿。反过来,要是员工自己主动离职,单位也没做错啥,那就不需要经济补偿。具体怎么操作,还是得看法律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专业解答本协议中,竞业禁止补偿金支付方式为每月定额,劳动者需离职后定期提交社保凭证、新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以供用人单位核实其未从事竞业行为。经核实无误后,按约定支付。双方也可协商选择一次性支付,离职时一次性发放。
专业解答在无劳动者过错情况下,企业解除雇佣需支付经济补偿。但以下情况例外:劳动合同到期员工拒签续订,达到退休年龄者,雇佣不满1个月未获员工明确回应,以及终止非全日制用工。企业在这四种情况下无需支付赔偿金。
专业解答雇主与员工建立劳务关系后,如未在一个月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需按双倍薪资支付至满一年。若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未签,从违责日起,每月须额外支付双倍工资,直至符合法律规定的雇佣关系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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