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七台河法律咨询 > 七台河其他法律咨询 > 企业定位有哪些方面

企业定位有哪些方面

贾** 黑龙江-七台河 其他咨询 2020.11.30 17:16:07 348人阅读

企业定位有哪些方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七台河律师 其他律师 七台河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想要企业生产的产品能够获得更大的市场占有率,那么在生产产品之前,就需要对该产品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简单来说,就是确定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在目标市场上所处的位置,如果做好这一部分工作,该商品在生产出来之后,就能够获得更大的市场。那么市场定位的一般方法都有哪些呢r
1.避开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如果在所处行业内部的竞争比较激烈,在这种情况下,所生产的产品在进行定位的时候,就尽量避免与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发生竞争,尽管所生产的产品与强有力的竞争对手所生产的产品属于同类产品,但是可以在产品的特点和具体的性能上进行差异化设计。只有这样才能够迅速在属于自己的空间上站稳脚跟,并且在消费者心中树立具有特色的产品形象。r
2.与行业龙头企业并驾齐驱,甚至迎头赶上。这种产品的定位方法,比较适用于公司企业本身的科学技术含量和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情况下,尽管当前的市场位置已经被行业龙头企业所占据,但是可以通过自身的实力来与那些实力较强的竞争对手发生正面的竞争和对抗。这种产品定位的好处在于可以,通过期待竞争对手迅速成为行业内的龙头企业。但是也需要注意很多问题,比如说自身企业的发展实力问题,如果不能够迎头赶上,或者是将竞争企业打败,那么很有可能是以卵击石,让自己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2020-11-30 17:17:07 回复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法律依据:
第3条:订立劳合同应遵循合、公平、平等自愿、协商致、诚实信用原则依订立劳合同具约束力用单位与劳者应履行劳合同约定义务。
第17条:工作内容工作点劳合同必备条款 论劳者用单位都应遵守劳合同关于工作内容工作点规定全面、实际履行各自义务用单位劳合同约定单变更工作内容工作点条款其实免除自与劳者间协商责任排除劳者权利
第26条:类条款免除自定责任排除劳者权利所应属效条款 、用单位劳者协商致变更劳合同约定内容变更劳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劳合同文本由用单位劳者各执份根据海市高级民院关于适用《劳合同》若干问题意见相关规定劳合同变更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劳者工资单、岗位变化通知等等随着劳合同持续履行双权利义务本身必断变化随着劳者工作间增加其休假、奖金标准发自变化等都属于劳合同变更于依变更劳合同要能够通文字记载或其形式证明视书面形式变更 二、劳者能事原工作或者能胜任工作情形用单位单变更该劳者工作岗位应调整工作内容合理依据承担举证责任 三、负保守用单位商业秘密劳者采取保密措施等情形依调整劳者工作内容工资报酬用单位同应调整工作内容合理依据承担举证责任 四、用单位与劳者于调整工作内容实际履行等式默示调整原合同约定视双合同变更达致 五、劳合同调整工作内容约定约定条件指向并明确用单位应提供充证据证明调整合理性能证明调整合理性劳者权要求撤销用单位调整决定
第29条:用单位与劳者应按照劳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想要企业生产的产品能够获得更大的市场占有率,那么在生产产品之前,就需要对该产品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简单来说,就是确定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在目标市场上所处的位置,如果做好这一部分工作,该商品在生产出来之后,就能够获得更大的市场。那么市场定位的一般方法都有哪些呢
1.避开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如果在所处行业内部的竞争比较激烈,在这种情况下,所生产的产品在进行定位的时候,就尽量避免与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发生竞争,尽管所生产的产品与强有力的竞争对手所生产的产品属于同类产品,但是可以在产品的特点和具体的性能上进行差异化设计。只有这样才能够迅速在属于自己的空间上站稳脚跟,并且在消费者心中树立具有特色的产品形象。
2.与行业龙头企业并驾齐驱,甚至迎头赶上。这种产品的定位方法,比较适用于公司企业本身的科学技术含量和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情况下,尽管当前的市场位置已经被行业龙头企业所占据,但是可以通过自身的实力来与那些实力较强的竞争对手发生正面的竞争和对抗。这种产品定位的好处在于可以,通过期待竞争对手迅速成为行业内的龙头企业。但是也需要注意很多问题,比如说自身企业的发展实力问题,如果不能够迎头赶上,或者是将竞争企业打败,那么很有可能是以卵击石,让自己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