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专业解答房产首付由父母提供,夫妻离婚后财产分配需遵循法律规定。若婚前一方父母出资并登记在子女名下,离婚后房屋归登记方,未获房产权一方可获还贷及增值补偿。 婚后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子女或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视为赠与。
专业解答婚后女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若房产证仅写男方名,首付款视为个人财产,房贷为共同财产,房产增值部分亦然。若房产证注明夫妻共有,证明首付款为父母所出,则成立借款关系,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房贷及增值部分平分。若无证据证明首付款来源,整套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资产均等分配。
专业解答婚后支付的房屋贷款款项属于共同财产,可依法平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获得的薪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除特定情况外)以及其他共同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双方享有同等的支配权。
专业解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若一方父母婚前出首付款并登记在子女名下,离婚后通常判归该方所有,但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需给予补偿。若房产登记在另一方或双方子女名下,通常视为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也视为共同财产。婚后登记且一方父母出资,共同还贷的,视为共同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一般按出资比例共有。
专业解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若一方父母婚前出首付款并登记在子女名下,离婚后通常判归该方所有,但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需给予补偿。若房产登记在另一方或双方子女名下,通常视为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也视为共同财产。婚后登记且一方父母出资,共同还贷的,视为共同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一般按出资比例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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