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地说:如果指借条的有效期,那没有限制;如果指借条受法律保护的期限,从未主张过权利的,那是20年。如果已经主张过权利的,那从主张之日,受法律保护期限是2年。
一、受法律保护的期限,其实指的就是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对其民事权利给予保护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2、《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根据上述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的计算应把握以下几点:
第
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88条第2项第2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包括两种情况:
1、明确拒绝履行,诉讼时效从拒绝时起算;
2、消极不履行(如债权人给债务人写信要求履行义务,债务人不回信也不履行),在债权人主张权利且给其必要的准备时间(又叫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的,视为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诉讼时效应从宽限期届满时开始计算。
第
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要再次重新开始计算,且中断次数法律上并无限制,可以多次中断。也就是说,在开始计算时效的2年中,只要权利人又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又同意履行义务,则这2年的诉讼时效就以再次主张权利或再次同意履行义务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应特别注意: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应以有证明力的方式进行,如书证请求,有证人在场等,权利人对此负有举证责任,要防止空口无凭而难以查证的现象,否则诉讼时效不能中断。 第
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如有证据证明曾经主张过权利的,则以主张之日起计算2年诉讼时效;如无证据证明,则适用20年时效期间,在借款之日起的20年内可随时直接。但如果你在第一次主张权利后,又超过2年才或者再次向对方提出要求的,则超过诉讼时效,有可能丧失胜诉机会。当然就算不能胜诉,但借条还是有效的,只是法律不保护了而已,对方如果愿意还,当然是可以的
专业解答没关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也可以考虑帮你稍微调降下。所以咱们借条里的违约金到底应该是个啥样儿,这就得看你们当时签的那份借款合同里面咋说的。只要合同里有说清楚违约金大概多少钱,或者该怎么算出来,那就按着那个来。但万一合同里没说清,或者说得模棱两可,那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就得根据你实际损失的大小和你合同履行的情况来决定违约金的金额。
专业解答借条上的违约金最多是不能超过合同签定时那段时间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乘以4而已。这个规矩是从咱们国家最高的司法机关那出来的,他们出台了个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东西,就是为了管住那些民间互相借钱的行为,好让大家都不会吃亏。如果你在借条里跟别人说好了逾期要付多少利息的话,就按照你们说的算,但是千万别超过那个最大值。
专业解答而且违约金什么的也没写的话,那你可以参照普通老百姓之间借钱收利息时用到的规则。要是借条里只提过要付违约金,利息就根本没提到,那你交完违约金以后就别想再索取利息了,除非你还看出别的什么约定或者法律上有这方面的硬性规定。
专业解答这时候,咱们可能还得走上打官司或者仲裁这条路,然后让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来裁决这个滞纳利息究竟该是多少。总的来说,借款合同里的滞纳利息到底该怎么算,还是得看合同上是咋写的,要是合同上没写明白或者干脆就没这回事,那咱们就只能看实际损失和法律规定来决定了。
专业解答依据中国现行《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明文规定,在借贷纠纷中,如借款合同未作出关于利息约定的具体阐述,则应被视为无息贷款。因此,在书写借据时,可以省略有关利息及违约金的条款。然而,若借款合同中对支付利息的事宜表述含糊不清,且各方当事人无法就此达成补充协议,那么利息的计算标准便需参照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市场利率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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