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法律咨询 > 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 我10月20日日在超市离职,10月24日

我10月20日日在超市离职,10月24日

ask****914 北京 劳动争议咨询 2020.11.20 21:43:26 404人阅读

您好,我10月20日日在超市离职,10月24日顾客买走10月3日过期的商品,超市说责任是我承担克扣工资1000元合法吗

其他人都在看:
全国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全国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北京-东城区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实践中,劳动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下一次工资发放日统一发放。
辞职后的工资应当按照: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离职后的工资发放时间。但根据国务院《工次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即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020-11-20 21:54:26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