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关于你问到的欠条的有效性问题,这里给你说两句。因为我们法律规定的诉讼时限是三年,也就是说,从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失,或者应该知道这个事情开始算起,只有在这三年里,你才有资格去告人家。所以欠条的诉讼时效就是从你发现对方欠钱不还的那一刻开始算起,总共三年时间。要是过了这三年,那你就可能因为时效问题失去了告他的机会。
专业解答就是你发现自己吃亏了,或者觉得自己应该早就知道这个事情,然后开始数日子。要是这个时候已经过去了整整二十年的话,那就没戏,除非真的有很特别的原因,法院才会考虑给你延长时间。所以如果你借给别人钱,结果他不还你,那么你要赶紧去法院告他,因为只有三年的时间。从你发现他没还你钱的那一天开始算起,过了三年你再想去告他,可能就不行了。
专业解答大家记住,欠条的诉讼有效期就应该从你知道自己吃亏了或者说你本来就该知道自己已经受损的那天开始算起。要是过了整整20年你还没去上诉告状的话,那可就真的没人帮得了你。但是,要是真的出了什么意外状况,比如说因为生病、残疾等原因,导致你实在没办法及时提出诉讼请求的话,法院还是会酌情考虑给你延迟一下的。所以欠条诉讼时效真正的起点就是那个你发现或是应该发现对方没有按时还钱的那一天。
专业解答记住了,借钱给别人的时效只有三年。这个时间是从你知道自己受到了损失,也就是借款人没按照约定还钱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如果这三年里你没有去法院上诉或者做点别的什么来争取自己的权益的话,那么这个时效就过了。万一这个时候再想要找法院帮你讨债,那可就不一定行得通。不过,如果是由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或者特殊情况,那就另当别论~另外,超过二十年的欠款需求,法院可是不再受理的。
专业解答那就得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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