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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签字有法律效力么

李** 江苏-扬州 其他咨询 2020.11.16 03:32:46 353人阅读

夫妻双方签字有法律效力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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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在婚姻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了保证双方对于婚姻的忠诚,签署了《出轨保证书》。其实,不论婚前还是婚后签订的婚姻保证书,其法律效力性并不大,实际操作性也较差。婚姻保证书是否有效要看是否出于平等、自愿,是否为个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情况而定。如果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迫于结婚或维持婚姻状况等压力才签订保证书,一般情况下,是不予以支持的。保证书将涉及人身权利的内容作为保证的内容,这部分约定属于无效部分。如果保证书的内容如果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这部分也无效。当然,如果签订此类保证书时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可以视为夫妻双方对其所属的婚前或婚后财产的约定。

2020-11-16 03:34:46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签字不一定就生效的,需要办理完离婚登记才能生效。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是一种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签字摁手印时生效条件并不具备,故而不能生效,只有在条件具备时才能生效。这个生效条件就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成协议离婚手续。
如果双方没有办理完成协议离婚手续,则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暂不生效。此时,法律允许当事人反悔。而一旦反悔,则该协议作废,双方需要重新协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这种情况,如果卖果园那个人不同意撤销合同的话。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他事先知道这个决定不是你们夫妻双方一致的意见。否则。这个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自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婚姻法解释
(一)》第十七条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一般,没有相反证据证明,可推定第三人善意。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一)工资、奖金肌供冠佳攉簧圭伪氦镰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遗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一条规定为,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这种情况,如果卖果园那个人不同意撤销合同的话。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他事先知道这个决定不是你们夫妻双方一致的意见。否则。这个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自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婚姻法解释
(一)》第十七条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一般,没有相反证据证明,可推定第三人善意。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一)工资、奖金肌供冠佳攉簧圭伪氦镰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遗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一条规定为,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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