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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证可以加房产证的名字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的,有名字就肯定是共同财产了。如果是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调整,下面是相关条款。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不予支持。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现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就看谁出钱多,就支持谁。扩展资料: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是的,有名字就肯定是共同财产了。如果是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调整,下面是相关条款。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不予支持。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现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就看谁出钱多,就支持谁。扩展资料: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解答如下,女方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办理加名字手续,前提;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手里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使用证。以及你俩结婚证。办理流程是: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贷款没有还清。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属于你们,你们无权变更住房产权姓名。
您好,针对您的贷款未还清,能加女方名字吗问题解答如下,这种情况是可以加女方名字的,但前提是贷款必须要还清,办理两证才能加名。夫妻加名,婚前婚后各不同,具体看如下2点:1、婚后加名:这种情况属于变更登记,市民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契税、个税和营业税,仅收取房屋登记费和印花税等。注意事项:如果是之前签订购房合同时没有写上两人的名字,之后办理两证的时候不能加名,需要在办理两证后,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购房合同的名字和房产证的名字是一致的。2、婚前加名:按赠与、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1)赠与,夫妻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2)买卖,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中心申请办理。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当婚姻关系缔结之后,只要夫妇双方能够就此达成共识,便可在该房产证书之上添加其配偶的姓名。然而,倘若没有进行添加姓名的操作,并且该房地产是在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所得,那么这部分资产仍然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这一点同样属于相关法规所明确规定的范畴之内。
专业解答未领结婚证购房时,房产产权可双方登记,视为共有。所有权归属基于双方协商,无论婚否,登记双方均有权要求分割房产。如成为夫妻,房产即属法定夫妻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房产证上加未成年子女名仅需支付手续费。若子女成年,需按不动产交易程序缴税,包括契税、印花税、评估费等。无贷款家庭凭相关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费用约百元;有贷款家庭需先办抵押物变更手续,再前往交易中心,费用为几百元工本费。
专业解答在房产证上加未成年子女名,需父母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以及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使用权证等文书材料,到房地产所在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父母须代子女签署法律文件,完成加名手续,领取新不动产权证。
专业解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缔结之后,夫妻双方有权在房产证上追加配偶的姓名,只要双方对此达成共识即可。如果房屋购置资金来源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未添加配偶姓名,该房产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即使存在未清偿完毕的公积金贷款,夫妻仍可在房产证上添加配偶的姓名,但具体操作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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