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的。但是题目中后面的电瓶车搭载两个人是违法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参照《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二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或者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扩展资料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专业解答通常,实线变道导致的追尾事故责任归咎于前车。但若变道已完成,后车追尾,责任在于后车。尽管实线变道违规,但事故因果关系可能不明确,不直接将后车追尾归咎于违规变道。
专业解答车辆实线变道追尾,变道车通常负全责,因违反交通法规未确保安全避让。若变道已完成且安全,后车追尾则可能为主责。责任归属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和证据判断。
专业解答探讨虚线变道引发事故的责任归属时,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前车变道失误未完全进入车道,前车负全责;若变道车阻碍后车或变道时停车且未摆正,后车负全责;若车辆未摆正或压线、骑线,前车负主要责任。责任划分需考虑变道是否完成、是否急刹车、是否观察后方来车等。最终责任判定以交警出具的认定书为准。
专业解答电动车因实线变道引发追尾,变道方应负全责。此判断基于交管机构对事故中各方行为和过失程度的综合评估。 实线变道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未对原车道车辆采取避让措施导致追尾,故变道方承担全部责任。交警将依据具体行为和失误程度,界定责任范围。
专业解答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与汽车相撞,责任归属需根据双方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及过错程度判定。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及检验认证结果,迅速精准分析并出具事故认定书进行判责。
律师解析 如果对方强行变道,导致后车追尾,可以让变道车负全责。 变道追尾的责任认定是:在变换车道时,变道车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的车辆先行,而发生交通碰撞,变道车需要负全责;如果因为前车变道,导致被追尾,可以让变道车负全责。 按照事故责任者的错误可将道路交通事故分为: 1、全部责任。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担事故的责任。 2、平等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相称的,双方负平等责任。 3、主次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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