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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严重损害身体或死亡的情况

袁* 西藏-日喀则 其他咨询 2020.11.11 05:00:11 470人阅读

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严重损害身体或死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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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结果的大小是衡量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和区分罪与非罪的客观标准,构成本罪在客观上必须要求发生了病人重伤或死亡的结果。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是指按照1987年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所称的二级医疗事故和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是造成就诊人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3、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病员重伤、死亡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2020-11-11 05:02: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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