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高利贷实际上就是我们所说的民间借贷,只不过利息奇高,而且有的高利贷会约定利滚利,就是把利息作为本金来计算下期的利息,因此,高利贷犹如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具有极大的危害性。那么,法律对 “高利贷” 怎样界定的 什么样的民间借贷属于高利贷
借款合同约定年利率在24以内的,受法律保护,出借人有权让借款人按约支付利息约定年利率在24-36之间的,当事人依据合同诉请保护这个区间利息,不予保护,但如果当事人自愿给付后又请求返还,亦将驳回诉请年利率在36以上的,约定无效,如果当事人自愿给付,也可以请求返还。
借款利息要遵循以上 “两线三区”的的相关规定,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专业解答这就要看具体情况和你跟对方平时的交易习惯,可不是随便定个数字就能行的。如果是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而且合同里也没说清利息的事儿,那就当作没利息。所以想要知道到底能要回多少利息,还是要看实际情况和合同内容的,不过记住,千万别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利率。
专业解答咱们说,借款合同里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那种叫做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乘以四倍的数。像这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根据市场变化而不断更新的。这么做就是为了防止过高的利息让借款人压力太大,影响到整个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社会稳定。那要是利息超过了这个上限,法律就不会保护,你也就不用给这部分的利息。但是,在这个上限以内的利息,你得按照约定来给。
专业解答咱们常说的那个借款合同上的违约金,按照规矩,每天的利息不能比你签的合同那天,一年期的银行贷款的价格高出四倍。要是 真的超标了的话,法律那边可是不认的。之所以这样,就是为了防止那种违约金太高,让人觉得不公平的事情发生。这个规定其实就是在保护我们这些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利益,既可以让借款人拿到合理的补偿,也不让咱们出借人因为违约金太高而吃亏。
专业解答借条上的违约金最多是不能超过合同签定时那段时间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乘以4而已。这个规矩是从咱们国家最高的司法机关那出来的,他们出台了个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东西,就是为了管住那些民间互相借钱的行为,好让大家都不会吃亏。如果你在借条里跟别人说好了逾期要付多少利息的话,就按照你们说的算,但是千万别超过那个最大值。
专业解答欠条上写着的那个违约金每个月息是有个规矩的。通常来讲,咱们国家法律保护的民间借款的上限,就是签合同的那时候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要是超出去这个范围的利息,那官司打到最后,很可能就不算数了。所以,欠条里说的那个违约金每个月息不能太高,得在正规范围之内。具体能多高,这个规矩得随着LPR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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