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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认土地承包纠纷的法律依据

周** 新疆-喀什 行政诉讼咨询 2020.11.08 18:15:46 494人阅读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纠纷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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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要正确认定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诉讼主体,应根据农村承包经营合同的签订情况和实际承包经营情况,区分不同情况分别确定诉讼主体,户内由二个以上自然人组成,“户”即为诉讼主体,户主为代表人。虽以个人名义签订承包经营合同,但是。承包户只有自然人一人的情况,实际经营是由家庭经营,或生产经营收益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也应认定“户”为诉讼主体,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者即为诉讼主体。以户为名义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根据现实生产生活习惯,具体承包户可以在“户”的前面加上户主的姓名;这种情况也可以把“户”内的全体成员作为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列为主体

2020-11-08 18:17:46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证据有哪些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例如土地承包合同、农村的证人证言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范围1、发包方第一,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第二,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第三,国家所有的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2、承包方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因此集体中的农户为承包经营权的最基本主体。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可由农民集体外的个体或者单位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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