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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检察院不予受理,怎么办

唐* 湖南-岳阳 刑事诉讼咨询 2020.11.07 00:21:09 412人阅读

故意毁坏财物罪,检察院不予受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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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人民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

2020-11-07 00:23: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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