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十月份办理离婚协议,由于生的是女孩子,男方一开始不愿意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和费用,我就全部承担了,但是我失业还是农村家庭,请问鸡西律师可以离婚协议抚养权变更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离婚协议抚养权变更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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