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 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子女继承房屋的要提供法律凭证或相关权利人共同签署的意见,并由村委会盖章认可后,方可申请登记;继承人若为非本村村民(含城镇居民)或虽是本村村民但在村内另有宅基地的,申请登记时应给予相应的条件限制,在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相关栏目内分别注明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自然坍塌或自行拆除),宅基地由村委会收回。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2020-11-04 15:09:15 回复专业解答在中国农村地区的宅基地注册流程中,无论是登记父母姓名抑或是子女姓名均可得到认可。然而,通常在实际操作中,户主的姓名会优先被考虑作为登记对象,因为依照政府相关法规,他们具备自行更正登记姓名的权力。因此,在决定宅基地的归属权问题上,户主身份无疑将是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
专业解答在家庭进行分户之后,子女仍然具有继承其父母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虽然分户可能会对子女的继承方式产生影响,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子女失去了继承权,因为继承权属于他们的法定权利。更为重要的是,子女通常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这个概念包括配偶、父母以及子女自己。当涉及到遗产继承时,除非有遗嘱存在,否则将遵循所谓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制度,由这些人来继承遗产。
专业解答家庭成员离世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消失,无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和征地补偿。父母将征地补偿款分配给子女被视为赠与,而非遗产。耕地补偿费不属于遗产范围。国家征收国有土地需依法补偿,保障被征收人权益,征收过程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公正。逝世父母的劳动耕地补偿费不构成个人遗产。
专业解答女儿能否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产权?在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非同一集体成员无法取得所有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父母的个人财产,子女有继承权。因此,女儿无法直接继承宅基地,但可以继承其上的房屋。
专业解答在符合政策和法律的情况下,住宅地之间可以相互转让。但需注意,父亲转让后可能无法再申请新宅基地,子女须遵守“一户一宅”原则。无论亲兄弟赠予还是家庭成员互助,都应遵循此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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