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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登记,抵押人有没有责任
对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车辆抵押合同是否有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合同当然是有效的,必须登记的抵押权,如未登记,只是抵押权可能未生效。《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物权法》和《担保法》的规定有所区别和冲突。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依据《物权法》第178条之规定,《物权法》施行之后,《担保法》与《物权法》的规定不一致的,应适用《物权法》的规定。
所谓不得对抗第三人,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合同签订后,如果抵押人(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抵押物转移,对于善意取得该物的第三人,抵押权人(债权人)无权追偿,而只能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新的担保,或者要求债务人即时偿还债权;二是抵押合同签订后,如果抵押人以该抵押物再次设定抵押,而后位抵押权人进行了抵押物登记,那么在实现抵押权时,后位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前位未进行抵押物登记的抵押权人受偿。例:2000年9月毛某与肖某书面协议约定毛向肖借款10万元用于经营以自有住房抵押担保二年内不能还清借款住房归肖所有。协议当日毛取得借款肖收执毛的房屋产权证。2001年12月毛以原房屋产权证遗失为由补办了房产证随后仍以该住房作抵向一家银行贷款8万元并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2002年,毛未按期偿还肖的借款,双方产生争议,肖此时得知该房又被抵押向银行贷款,遂诉之,要求毛偿还借款或以房抵折借款归其所有。判决:毛应予偿还肖的借款10万元;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因为毛将住房抵押给肖没有办理登记手续,而抵押给银行办理了登记手续。故而银行优先受偿。
专业解答在债务人无力偿债时,债权人需要确认抵押物的归属和无瑕疵情况。为此,双方需要合作准备相关的资产证明,包括身份证明、产权证明以及债权合同等。在整个过程中,需要精确地评估抵押物的价值,防止出现抵押物价值超过债务金额的情况。同时,还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提交给政府进行审核,确保登记过程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专业解答即使未完成抵押登记,合法有效的抵押合约不会丧失效力。但对于不动产如土地和房屋,尤其是新建建筑,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进行抵押登记,以获得法律上的确认和保护。只有抵押权经过书面登记,其法律效力才会得到正式确立。
专业解答尽管抵押协议未登记,其有效性不受影响。法定要求抵押权登记,但未登记仅意味权利创立而非生效。不动产权契约自签署即具法律效力,不论是否完成物权登记,契约效力不受登记状态影响。
专业解答尽管抵押财产未经登记使抵押权益暂无效力,不影响抵押权人通过司法途径行使权利。即使未办登记,抵押权人仍可向法院诉讼,请求查封、扣押抵押人名下的房地产或其他财产,以保障自身权益。
专业解答抵押合同无论是否进行登记,其有效性不受影响,但不动产如房产、建筑等的抵押需遵循法定登记程序以确保抵押权生效。只有完成抵押登记,抵押权才正式确立并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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