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分居期间债务应该由谁承担 1、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其经营与生产系个人行为,于其家庭生活无关,为此而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离婚时,另一方没有代为清偿的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认定标准 (1)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2)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2、常见种类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3)因为由法定义务的人支付的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同居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有可能是共同债务,由于同居关系不同于夫妻关系,不能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来处理,一般个人借的钱由借款人自己偿还。但是如果借钱是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的债务,则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双方主张债权。例如,一方同居期间借钱购买汽车,而用于与女朋友合伙的店铺拉货,这欠的钱如果男方不还,债权人是可以要求女方清偿的。
此外较为常见的情形是同居期间借的债务可能会一直拖到到结婚,这时的债务该怎么处理?
对于这种情形,首先要对“同居”与“合法婚姻”做一区分。同居是指男女异性之间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而合法婚姻通常是达到法定婚龄的男女双方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无禁止结婚的情形下,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合法婚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lt;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gt;》第11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由此可知,无论各种债务,涉及共同偿还的可能性的时候需要分清是否属于共同债务,然后再确定应由谁来承担,一般来说债务不会因为债务人的身份关系而改变。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其经营与生产系个人行为,于其家庭生活无关,为此而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离婚时,另一方没有代为清偿的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认定标准 (1)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2)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2、常见种类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3)因为由法定义务的人支付的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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