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彩礼应该返还多少虽然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符合条件时,已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在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用于购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把握。在处理方式上也应当灵活运用,特别是彩礼已转换为夫妻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的返还。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二、彩礼返还有哪些限制性原则对彩礼返还作出限制性规定,除依照最高的司法解释外,同时还遵循了以下原则:
1、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3、公平原则。在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中,应当用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是否公平。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支持在特定条件下退还彩礼:1)未完成结婚登记;2)已登记但无共同生活且离婚;3)婚前赠送致经济困难并离婚。依据《民法典解释(一)》第五条,法院会在以下任一情况属实时支持退款:1)未登记;2)已登记但无共同生活;3)赠礼致对方经济困难。这些规定均需以双方已分手为前提。
专业解答在特定条件下,如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夫妻或因彩礼致经济压力大的情况下,支付彩礼的一方可依法申请解除婚约并索回彩礼。返还需基于未确立婚姻关系、离婚前提、符合当地风俗习惯且支付导致严重经济困难等因素。法院在处理时将考虑上述原则,并遵循严格的诉讼时效规定。彩礼的支付与接收涉及双方及家庭,非婚后财产共有制内的礼品请求不予支持。
专业解答关于彩礼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专业解答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项、第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专业解答予以返还的彩礼情形和限制返还彩礼的基本原则: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和公平原则。可申请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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