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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平市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

ask****616 广东-佛山 宅基地咨询 2020.10.25 15:38:58 3436人阅读

广西桂平市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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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2.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是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
3.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平方;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平方。
4.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 平方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2020-10-25 15:59:58 回复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
一、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0.35亩)。
二、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拆迁的;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 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 出卖或出租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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