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南宁法律咨询 > 南宁工伤纠纷法律咨询 > 劳动能力鉴定与工伤鉴定和区别

劳动能力鉴定与工伤鉴定和区别

王** 广西-南宁 工伤纠纷咨询 2020.10.23 05:48:53 430人阅读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和区别

其他人都在看:
南宁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南宁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不一样。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等级鉴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性质上来说,劳动能力鉴定是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从范围来说,劳动能力鉴定范围更大一些,即除对工伤(含职业病)进行鉴定外,还包括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其主要职能是从医务方面对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鉴定。而伤残等级鉴定相对来说更专业、更严格,其职能是对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的鉴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别依据也不同。但对于明显的工伤(含职业病)案例来说,伤残等级鉴定可以与劳动能力鉴定同时进行。二者的申请鉴定的时间也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时间是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以提出申请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

2020-10-23 05:49:53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步:第一,职工发生工伤后,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后,由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需要提交《工伤决定认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等材料。第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材料审核,对于材料不完整的会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第三,材料收齐后,劳动鉴定能力委员会一般会选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之后专家组会根据工伤职工伤情及医疗诊断情况提出鉴定意见,并作《劳动能力嘉定、确认结论通知书》。鉴定委员会一般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在此提醒大家,如果大家对于鉴定结论不服,还可以申请再次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工伤伤残鉴定与保险伤残鉴定区别包括哪些

    专业解答工伤伤残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其目的在于维护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主要根据工作损伤对劳动能力的影响进行评估。而商业保险伤残评定则遵循保险合同的标准,不同公司、产品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工伤保险更侧重于劳动保护,商业保险则更侧重于合同条款。两者各有侧重,相互补充。

    2024.10.06 1515阅读
  • 效力待定的合同与无效合同有何区别

    专业解答效力待定合同非无效,指已成立但需补正生效条件的合同;无效合同则违反法定有效条款,即使双方同意也具法律效力瑕疵。两者区别在于效力状态和补正需求。

    2024.09.12 1741阅读
  • 效力待定合同与表见代理的区别

    专业解答构成表见代理的合同一般情况是有效的,而效力待定的合同必须要经过相对人的追认才能生效。《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2024.09.07 1637阅读
  • 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区别吗

    专业解答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鉴定在概念和内容上差异显著,前者为后者基础,但两者相互关联。劳动能力鉴定涉及范围更广,包括工伤、职业病及非因公导致的劳动能力丧失评估。伤残鉴定则更专业、严谨,主要针对工伤和职业病的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两者在流程、标准、申请时间等方面也不同。

    2024.06.11 2381阅读
  • 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专业解答效力待定合同未经确认前效力未定,而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有效,撤销后失效。前者缺陷在于主体能力不足,可纠正;后者问题在于当事人意志不真诚,无法修正。法律规定中还存在其他差异,需关注并理解。

    2024.05.09 1457阅读
  • 效力待定合同与表见代理的区别有什么

    2025.05.30 906阅读
  • 效力待定合同与表见代理的区别有哪些

    2025.05.17 1232阅读
  • 重新鉴定与补充鉴定的联系和区别

    2025.02.25 848阅读
  • 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在哪

    律师解析 1、确定的时间不同。 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 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 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或由当事人向法院或向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3、目的不同。 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 4、使用目的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目的是获取相应的工伤待遇; 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5、等级划分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 一共有十个级别; 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I级 (1级)至X级 (10级);

    2025.02.20 1332阅读
  • 效力待定合同与表见代理有哪些区别

    律师解析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区别: 一个是效力有追认需求,追认,合同有效,不追认,合同无效。 表见代理,不需追认,合同有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025.02.17 923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