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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上没写出借人姓名,只写了借款人姓名,请问有效吗
您好,借款人是否签字?借据是否被出借人持有?
【法律意见】1、采用合同书形式的合同,单方签字或盖章,另一方只提供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并未亲笔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该合同尚未成立,并未成立的合同,依法不具备法律效力。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合同双方当事人即便未在合同上签字,该合同依然成立,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以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并非上述两种情形,且合同书仅经一方当事人签字,另一方只提供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并未在合同上亲笔签名或盖章,该合同并未成立,不具备法律效力。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具备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第三十三条确认书与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2、第三十四条合同成立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3、第三十五条书面合同成立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第三十六条书面合同与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4、第三十七条合同书与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5、第三十八条依国家计划订立合同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借条没写借款人姓名有效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专业解答借条没写借款人姓名是属于无效的,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借款人姓名是借条必备的,当事人如果不会写借条的请款下,可以咨询一些律师。律师会告知当事人的,或者也是可以直接委托律师进行书写的,不过律师进行书写是徐亚收取费用的。
专业解答写借条时不写出借人姓名不可以,因为我们国家明确的规定了借条当中的内容必须要包括借款人和还款人,这是属于借条当中必须要具备的一些基本的要素,除此之外还需要写清楚支付的利息,还有就是还款的期限等等。
专业解答冒用他人的姓名写借条犯法,若是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形下就冒用了别人的姓名,此时就已经构成了侵权,若是冒用姓名的目的是写借条来欺诈别人的财产,此时有可能会构成合同诈骗。
律师解析 1、对方手写的欠条,只要意思表达真实,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自己手写的,那必须有对方的签名或再加按个手印更好。 2、对方如果要主张无效,除非能证明该欠条是在被胁迫等不能表达书写者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写的。 3、即便如此也不能说是没有法律效力,在民法典上来说,这种欠条是可撤销的,撤销必须是法院作出判决。当然,撤销后就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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