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之前在单位上班的时候利用自己的职务去外面收取别人的税费还是越来越多,这也好像属于钱财的侵犯,请问北京律师,我就想知道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呢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都表现为“变持有为所有”,但两者有着严格的区分,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主要有如下差异:
1、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限定为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这些人员按贪污罪论处)。
2、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罪无此要求,因此对侵占罪的构成更为严格,有拒不归还或拒不交出的要求。
3、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非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
4、职务侵占罪为公诉案件,侵占罪属自诉案件。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都表现为变持有为所有,但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还是有差异的,主要有如下差异: 1、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限定为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这些人员按贪污罪论处)
2016-10-25 13:57:12 回复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般主体的犯罪,后者是特殊主体的犯罪;前者侵占的是他人代为保管的财物或者遗忘物、埋藏物,而后者侵占的是本单位的财物。比如张某将代为保管的他人的笔记本电脑据为己有,拒不交还,则构成侵占罪;若张某是某甲单位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笔记本电脑非法据为己有,则构成职务侵占罪。
2016-10-25 13:54:1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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