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我改建租赁房屋,在退租时应恢复原状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一年多前租赁了两间杂物房做生意,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我在租赁期间不得改动房屋,如有改动的,合同到期时应予以恢复。但租赁期间,我对房屋做了一些改动,房主并未提出异议。租赁合同到期后,我不再续租,双方在进行房屋交接时,房主也未对房屋的改动提出异议或要求我恢复原状,之后一年多的时间内,房主又多次将该房屋出租给他人。现在,房主突然要求我将房屋恢复原状,问是否有法律依据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根据你说的情况,你与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中,虽然约定了不得随意改动房屋的条款,但由于你的改动属对房屋的优化,且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主与你完成了房屋的交接,交接时房主也并未对房屋的改动提出任何异议,此后还多次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应当认为,你与房主的租赁合同已到期终止,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也一并终止。因此,该房主依据一份已到期终止的合同,要求你恢复原状,并无法律依据。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自合同解除生效之时(次日)起算。因为于此场合的物的返还请求权自合同解除生效之时成立。在这点上,不同于合同无效情况下物的返还请求权的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因为后者是自判决生效时或者判决指定的时间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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