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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看书时看到:犯罪分子误认为客观条件不利而停止犯罪——犯罪未遂的情况之一。犯罪预备中,迫使犯罪分子不得不停止下来、不再继续实行犯罪的各种主客观因素中有一点是:作案条件不成熟。如时间地点暂时不适合实行犯罪;被害人闻讯逃避或防范措施严密难以下手。让我想到了之前做过的一道选择不属于犯罪中止的选项:犯罪分子认为条件不适合而停止犯罪。这一选项应该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还望指点!谢谢!
这是犯罪预备,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即是被迫而非自愿在着手实行行为前停止犯罪。这是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的关键区别所在。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足以阻碍行为人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因素,如果该因素不足以阻碍行为人继续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人也认识到这一点的(排除行为人存在认识错误而构成犯罪预备的情形),应认定为犯罪预备阶段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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