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必须有使用权人的名字,可以更改名字,但是不能消名字。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专业解答农村房屋不动产证可以附加子女姓名,但涉及产权、债权、税费等复杂问题。添加名字可能是产权赠予、买卖或财产分割等情况,需根据不同情况支付不同费用。在婚前、婚后或存在贷款等情况下,处理方式和费用也有所不同。
专业解答"农村宅基地以户分配,使用权属于家庭成员共有。房产证上填谁的名字,家庭成员应共同协商,避免纷争。但户主有特定情形的除外。"这条总结虽然精简,但涵盖了原文的主要信息点:农村宅基地的分配方式、使用权归属、房产证署名的重要性以及需要家庭成员共同协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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