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1、何为拘役?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2、何为缓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3:针对你的问题,简而言之一句话就是:按照所犯的罪行,应判处拘役四个月,现在暂缓六个月执行,这六个月为考察期。如果六个月期间内,没有犯罪或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拘役刑法就视为执行完毕,原判的拘役四个月不再执行了(俗语,不用坐牢了);如果六个月期间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或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边的拘役四个月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合并执行。
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5个月的犯罪分子,在法院宣告判决后,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就可以出来的。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法院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如果在判决时被羁押的,在法院宣告判决后,就应该立即对犯罪分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将被告人放出来。
你好,按照刑诉法规定,拘役刑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通常是在看守所执行。有期徒刑余刑在3个月以上应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因此,执行刑罚时有两种方案:一是罪犯先在看守所执行拘役4个月,期满后送交监狱执行剩余的有期徒刑;二是先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有期徒刑,刑满后将罪犯送公安机关羁押场所执行余下的拘役4个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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