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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合同定明双方协商不成应当选择某仲裁机构仲裁,但仲裁不公,怎么办?

李** 浙江-温州 房屋买卖咨询 2020.10.12 18:14:13 357人阅读

房产买卖合同定明双方协商不成应当选择某仲裁机构仲裁,但仲裁不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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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将裁定撤销;人民认定裁决违背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详细具体咨询,请您来电联系。

2020-10-12 18:15: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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