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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非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

贾** 黑龙江-牡丹江 著作权咨询 2020.10.12 15:05:54 345人阅读

已经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非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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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但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
2、须注意的是,以下两种作品不同于委托作品,其著作权归属有自己特定的规则:一是除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外,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其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讲话人享有。著作权人可以支付执笔人适当的报酬。二是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

2020-10-12 15:07: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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