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铁岭法律咨询 > 铁岭著作权法律咨询 > 音乐作品的数字版权归谁所有?获利后如何分配,被人翻唱是不是属于侵权,侵权是如何鉴定。

音乐作品的数字版权归谁所有?获利后如何分配,被人翻唱是不是属于侵权,侵权是如何鉴定。

何** 辽宁-铁岭 著作权咨询 2020.10.10 19:19:37 333人阅读

音乐作品的数字版权归谁所有?获利后如何分配,被人翻唱是不是属于侵权,侵权是如何鉴定。

其他人都在看:
铁岭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铁岭知识产权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我认为:音乐作品的数字化形式(比如MP
3、MP4等)相当于演绎作品,仍然应当由原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的;数字作品的演绎人则对演绎作品享有相应的权益。----包括人身权(署名权等)、财产权(获得报酬权等)。依据《著作权法》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2、获利后的分配归于原作者、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具体分配比例可以协商。
3、翻唱属于活表演,翻唱人有表演者权利,依据《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享有著作权利。----但是,许可他人播送、复制发行、录音录哗触糕吠蕹杜革森宫缉像、网络传播的,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否则构成侵权。
4、侵权的鉴定:是否侵权,可以通过音著协、认定。

2020-10-10 19:21:3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知识产权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