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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女方提出离婚,双方能否签订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

袁* 西藏-日喀则 离婚咨询 2020.10.10 17:22:05 470人阅读

哺乳期,女方提出离婚,双方能否签订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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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由于该问题中,女方想离婚。如果男方同意,双方可以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020-10-10 17:2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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