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年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印发《广东省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全省各级人民、广州海事、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根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公布的度的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现将度《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在《侵权责任法》施行后,如无其他新规定,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五条等规定,计算各类民事侵权案件的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对于在本标准公布前本年度已审结的一审或二审案件,如适用了度统计数据的,二审或再审不再作调整国有同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等数据尚须有关部门核发(另文下发)在相关数据下发前,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国有同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及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的计算标准,可参照适用《广东省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相关规定
2020-10-10 15:50:58 回复专业解答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费用包括医疗费(凭医院单据)、误工费(考虑伤害程度和康复证明)、住院伙食补贴(参照公务人员标准)、护理费(有收入则参照误工,无收入按平均生活水平)、住宿费(公务人员出差标准)、残疾赔偿金(以当地人均收入为基准,计算二十年,减龄法适用)、丧葬费用(当地标准)和死亡赔偿金(居民平均收入计二十年,年龄越大,年限越短)。被扶养人生活费按困难补助标准计算,未成年人抚养至十八周岁。
专业解答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费用包括医疗费(凭医院单据)、误工费(考虑伤害程度和康复证明)、住院伙食补贴(参照公务人员标准)、护理费(有收入则参照误工,无收入按平均生活水平)、住宿费(公务人员出差标准)、残疾赔偿金(以当地人均收入为基准,计算二十年,减龄法适用)、丧葬费用(当地标准)和死亡赔偿金(居民平均收入计二十年,年龄越大,年限越短)。被扶养人生活费按困难补助标准计算,未成年人抚养至十八周岁。
专业解答赔偿诉求包括医药、误工、住院伙食等费用,以及残疾、死亡补偿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计算细则依据实际情况,如医疗费按治疗必需费用支付,误工费考虑固定收入或当地平均薪资,残疾和死亡补偿根据伤残等级和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适用于无经济来源者,按居民生活补助标准支付。其他费用如交通、住宿等也按规定计算,总费用不超过三位相关人员。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该按照下列标准赔偿:1、残疾赔偿金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乘以伤残系数乘以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金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乘以20年。
专业解答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城乡统一标准需要根据实际造成的人身损害的后果等因素来具体的确定,一般情况下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受害人误工费等等,不同的赔偿项目有着不同的计算标准,故需要根据不同的计算标准来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的总额。
律师解析 1、当事人的车被撞了之后,对方被认定为全责的,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赔偿其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律师解析 1、医疗费。在实务中包括实际支出的费用和后期治疗费。在诉讼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以一审辩论终结为截止时间,此前发生的数额为责任人赔偿的数额。此后发生的费用可以协商解决,大多是另案处理,等实际发生后,再行赔付。 2、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4、护理费。要准确确定受害者的护理费应当明确护理的期限、护理人数、每天的护理费。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者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
律师解析 1、医疗费。在实务中包括实际支出的费用和后期治疗费。在诉讼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以一审辩论终结为截止时间,此前发生的数额为责任人赔偿的数额。此后发生的费用可以协商解决,大多是另案处理,等实际发生后,再行赔付。 2、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4、护理费。要准确确定受害者的护理费应当明确护理的期限、护理人数、每天的护理费。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者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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