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申请仲裁需提交详细书面申请,满足对方人数;仲裁委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拒收需说明原因。受理后五日内通知被申请人,庭审提前五天通知,缺席视为自动撤诉。仲裁优先调解,调解不成则裁决;最长期限45个工作日,可延最多15个工作日。裁决后15日内可上诉,否则生效。
专业解答申请仲裁需提交详细书面申请,满足对方人数;仲裁委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拒收需说明原因。受理后五日内通知被申请人,庭审提前五天通知,缺席视为自动撤诉。仲裁优先调解,调解不成则裁决;最长期限45个工作日,可延最多15个工作日。裁决后15日内可上诉,否则生效。
专业解答劳动争议处理流程如下:1.递交申请,时效一年;2.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3.受理后五日内送达被申请人;4.庭前调解,达成共识制作调解书,具法律效力;5.一般四十五个工作日内裁决,复杂可延最多十五天,逾期可向法院申诉;6.执行相关事项;7.若对裁决不满,可申请撤销并提起诉讼。
专业解答劳动仲裁流程包括:当事人在权益受损一年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经受理后启动开庭程序。在裁决前,先尝试调解;若调解不成,则作出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专业解答在处理执行异议之诉时,应按普通程序审理。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诉讼,申请执行人为主要被告,被执行人对异议有反对则为同案被告,无异议则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诉。提起异议之诉时,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审理过程中,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申请执行人请求继续执行并提供担保,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法院应予准许。
律师解析 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 1、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 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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