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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别人专利的基础上,自己多加以修改生产出来的产品就不构成侵权

向** 四川-泸州 专利咨询 2020.10.07 20:17:32 443人阅读

在别人专利的基础上,自己多加以修改生产出来的产品就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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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说法不准确。判断是否侵犯专利权的最基本的原则是全面覆盖,也就是说,产品或者方法应该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每一项特征,缺一不可。所以说在别人专利的基础上,自己加以修改后,需要重新判断是否仍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例如,在专利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或多个技术特征,由于仍然包含了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则仍然会面临侵权风险;如果在专利基础上减少了或变更了一个或多个技术特征,则可能能够成功规避侵权风险。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每一项特征,包括产品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的描述完全一致,即相同侵权;也包括产品与权利要求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想到,即等同侵权。因此,即使是减少或变更了部分技术特征,也可能会根据等同侵权的原则判定为专利侵权。这就要求在变更和修改时,最好能够体现出与专利技术不一样的技术效果。

2020-10-07 20:1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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