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办理离婚登记后,备案于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难的,因此,签订协议时要有心平气和、保持理智,同时,离婚协议内容要有操作性,不要过于简单,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
比如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由于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没有在协议当中体现出来,因此双方意见很容易产生分歧,一方认为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另一方却认为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这样在不能协商一致情况下,只能诉诸。
但是一般会根据协议认为你们已分割完毕,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况是很难支持你的请求的。所以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一定要慎重,如果你不知道该怎么写,可以找律师代写。
2、还要防止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隐匿财产,因此,不能做类似“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的约定,以避免离婚后丧失分割对方隐匿的其它财产的机会。
3、经过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即有法律效力,无需公证。但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效力更强,公证处事代表国家行使公证权,也就是说离婚协议的内容经过了国家的认可。今后除非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离婚协议的内容不实,否则一定会支持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如果为了避免以后有麻烦,最好还是能公证一下。
专业解答关于三方协议签订中应该重视的事项有哪些首先,务必确保所填写的雇佣方企业名与其实际合法的公章标志完全相符。其次,对于试用期的条款应当给予充分关注和了解。再次,应努力尝试取消关于违约金相关的规定。此外,针对毕业之际可能涉及到的休息日、住房条件以及各类保险福利等事项,建议在协议书的备注栏内予以明确注明,以便在日后出现争议时能够以此作为有力的法律依据来维护自身权益。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允许因欺诈签订的空白房屋征收协议被受骗方申请撤销。空白协议因其法律效力待定,公民须谨慎选择维权途径。征收方为快速完成征收,有时会以高额补偿诱使被征收者签署空白协议。此类协议缺乏具体内容,一旦违约,双方可依法诉讼。法律强调补偿协议应包含完整条款,空白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尽管如此,现实中此类协议仍时有出现,征收方常使用误导性承诺。
专业解答员工在签署保密协议后,需遵循合法程序:试用期内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试用期后则需提前三十天书面申请离职。同时,保密协议期间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擅自离岗。这保障了雇佣关系的正常进行和商业秘密的保护。
专业解答签署保密协议时,关键点包括:一,应在薪资中增设保密费用;二,详细列明离职后的禁业活动,保护公司权益;三,明确离职后的脱密期条款。劳动合同可约定员工保守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保密事项,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专业解答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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