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专业解答劳动争议仲裁期限为一年,自受害日起算,遇申告、救济或对方承诺等中断,时效暂停后重新计时。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需一年内申请,因欠薪争议不受时效限制。申请人需提交书面仲裁申请,详列原告、被告信息,请求事实及证据。口头申请亦可,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符合条件者会告知理由。逾期未决,申请人可转诉法院。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是否从离职时开始计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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