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质押的有下面几项: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做为权利质权的标的,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财产权,即指物权、债权、无体财产权等以财产为内容,可以以金钱估价的权利。 第二,这个权利必须具有让与性,(如,继承权、亲属间的抚养请求权、抚恤金领取请求权等不得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 第三,必须是适于设质的权利,(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由于不能与其所担保的主债权分离,因此也不能成为权利质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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