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员工的社保应由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办理,任职单位应从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参保缴纳社保费。如需补缴期间无任职单位,则不能办理补缴。目前尚未办理参保手续的,填写《厦门市社会保险参保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劳动合同签订6个月后延期办理参保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如目前已参保,单位补缴时填写《社会保险费徵收账目出错(补缴)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办理补缴费款涉及3个月之前的,社保几个月没交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就近选择任一区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办理时间为每月6号到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
社会保障卡上主要的信息有:持卡人的姓名、性别、卡号、电脑号、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参保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的,应当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月起按月补缴社保费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劳动合同签约时间的2个月内参保的不加收滞纳金,超过2个月参保的,滞纳金从劳动合同签约的次月6日起加收至该单位办理参保增员的当日。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6月以后(含6月)的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徵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以每月应缴纳的社保费金额计算。延期参保滞纳金由系统在月初建帐时一并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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