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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开庭法院判决延迟8个月我想知道是指什么

王** 广东-江门 人身侵权咨询 2020.10.03 21:08:58 420人阅读

第三次开庭法院判决延迟8个月我想知道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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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在审限内审结,可以联系了解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020-10-03 21:10: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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