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对精神损害赔偿如何确认过错
您好,针对您的对精神损害赔偿该怎么确认过错问题解答如下,一、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怎样确认过错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中的过错,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过错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当有了过错的充分证据且能被人民依法认定后,即会涉及到赔偿的具体数额,在司示实践过程中,又提出几十万赔偿要求的,又要求几万的,也有要求几千元的,可见不同的人所要求的数额是有较大差别的,那么,又会给于多大程度的支持呢?1、在认定过错问题上多持慎重的态度,也就是说在对方明确否定的情况下,很难给于认定。2、在有充分证据能够确定过错存在时,主要还是通过双方的调解来确定赔偿的数额。3、如果双方最终不能达成调解结果的话,将以判决的形式予以确定。4、最终的判决所确定的赔偿数额一般不是很高。判决赔偿数额的依据为《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一般是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受害人的受害程度,过错方的实际经济能力等多方面的因素来确定,在此本人无法给出明确数额,法律也没有固定的赔偿数额。不同的案件会有不同的结果。同时受害人也不能仅仅从表面上与他人的赔偿案例作比较,因为具体的情况可能相差很大。三、离婚赔偿的程序是什么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依法判决。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讼。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
对于对精神损害赔偿应该怎么确认过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一、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怎样确认过错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中的过错,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过错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当有了过错的充分证据且能被人民依法认定后,即会涉及到赔偿的具体数额,在司示实践过程中,又提出几十万赔偿要求的,又要求几万的,也有要求几千元的,可见不同的人所要求的数额是有较大差别的,那么,又会给于多大程度的支持呢?1、在认定过错问题上多持慎重的态度,也就是说在对方明确否定的情况下,很难给于认定。2、在有充分证据能够确定过错存在时,主要还是通过双方的调解来确定赔偿的数额。3、如果双方最终不能达成调解结果的话,将以判决的形式予以确定。4、最终的判决所确定的赔偿数额一般不是很高。判决赔偿数额的依据为《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一般是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受害人的受害程度,过错方的实际经济能力等多方面的因素来确定,在此本人无法给出明确数额,法律也没有固定的赔偿数额。不同的案件会有不同的结果。同时受害人也不能仅仅从表面上与他人的赔偿案例作比较,因为具体的情况可能相差很大。三、离婚赔偿的程序是什么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依法判决。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讼。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是:民法通则第120条仅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四种权利受到侵害的,才可要求赔偿损失。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和国际发展趋势来看,民法通则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显然有必要加以扩大,否则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如上述的医疗事故,给当事人及其家庭带来的精神痛苦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不容忽视的。如果仅仅要求医院支付受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误工费等,是远远不够的,受害人精神上承受的痛苦,心灵上遭受的创伤,理应要求加害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借鉴外国民事立法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应在立法上加但是如果造成的精神损害后果不严重,一般不会支持。后续治疗费一般会要求其另行,其他费用按照规定你应该赔偿。至于赔偿的数额应该按照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数额。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的基本范围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可以将我国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理解为:第一,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对一般人格权的保护,在人格尊严受到损害的时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其他人格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如果其他法律规定的具体人格权对此没有具体规定,可以直接以其他人格利益受到损害为由,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第二,民法通则明文规定的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损害,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直接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进行。第三,民法通则没有规定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受到损害,下列的权利受到损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一是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受到损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是人身自由权、隐私利益受到损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三是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以及遗体遗骨受到损害,其近亲属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四是某些身份权受到损害,受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五是具有人格利益因素的某些特定纪念物品受到损害,受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上述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的规定,概括了全部应当受到精神损害赔偿保护的领域。在国外,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也不过如此,很多并没有我们规定的这样宽泛,精神损害赔偿所保护的权利或者利益,其实也就是这些。因此,我国立法和司法在以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方式保护民事权利方面,应当说是较为完善的。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些在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方式方面的做法,从说法上似乎超出了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但在实际上都没有超出这个适用范围。就以侵害贞操权的损害赔偿为例。贞操权是一个较为有争议的权利概念,事实上它就是性自主权,在制订民法典的过程中,我们将这个权利称之为性自主权。这是较为准确的称谓,它所概括的,就是自然人保持性纯洁的良好品行,自主支配性利益,维护性尊严的人格权。这样的权利受到侵害,理应得到精神损害赔偿的保护。现在立法和司法解释对此没有明文规定,那就可以放在“其他人格利益”受到损害的范围之中,得到精神损害赔偿的保护。至于所谓的“亲吻权”、“悼念权”之类的侵害,已如前文所说,都是在正当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之内,并没有超出司法解释规定的范围,只是说法不准确而已。
专业解答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用(凭医院单据)、误工费(按伤害程度和恢复情况确定)、住院伙食补助(按公务出差标准)、护理费(有收入参照误工费,无收入按当地生活水平)、住宿费(公务出差标准)、残疾赔偿金(参照伤残指数和当地人均收入计算,六十岁以上逐年缩短,七十五岁以上五年)和丧葬费(地域统一规定)。死亡赔偿金按居民平均收入计算,考虑受害者年龄及被扶养人生活费(至十八周岁或更长),后者依据贫困补助标准。
专业解答离婚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失赔偿,金额取决于受害精神损害程度、过错方过错程度、对家庭其他成员的影响、双方年龄、健康和财力状况、婚龄、再婚可能性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精神损害越严重、过错越大、影响范围广、婚龄长且再婚难者,赔偿金额可能越高,受当地消费水平制约。
专业解答侵权赔偿金计算涉及侵权者过失程度、行为细节、实际损害、伤情等级、获利情况与经济能力等多个维度。过失严重、影响深远的侵权,受害者的长期或永久性损害、高伤残等级,以及侵权方获取的不当利益和支付能力,都会影响赔偿金额。地域收入水平、赔偿义务人身份和支付能力也是决定因素。需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以确定公正的赔偿数额。
专业解答1、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2、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