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共同买房一套,房产证产权分配双方各50%,目前贷款还未还完,男方突然欠下100万外债,男方同意外债还清房产全部归女方所有。1、若女方提出离婚,离婚协议房产全部归女方,离婚后男方是否还能抵押房产或拥有产权?女方会有什么风险?2、若女方帮男方还清100万外债,前提是还清后房产全权归女方所有,女方该如何操作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你好!
1、该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内约定各50%的份额,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2、男方签下100万外债,如不是赌债等非法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共同偿还。
3、如现在协议离婚,房产归女方所有,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能改变那100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事实,将来仍要以夫妻财产偿还,也就是说离婚后,女方仍有义务归还这100万。
4、离婚后约定房产归女方,房产证更名办理后,男方在离婚后不能再用该房屋抵押贷款,不再拥有该房屋。
5、若约定女方帮男方还清100万外债,前提是还清后房产全权归女方所有,有效。可以签订婚内协议或离婚协议,明确女方替男方还清100万债务后,该房产归女方个人所有,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很乐意为您效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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