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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进入公司从事注浆工作,至2014年12月辞职,在离职前没有做体检。离职3年后被诊断为陶工尘肺一期,能获得赔偿吗?

王* 广东-云浮 劳动争议咨询 2020.10.02 03:50:28 429人阅读

2011年,我进入公司从事注浆工作,至2014年12月辞职,在离职前没有做体检。离职3年后被诊断为陶工尘肺一期,能获得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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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文件第八条规定,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2020-10-02 03:51: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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