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行政处罚得以撤销,则其本身便无法在法律层面留下任何痕迹或影响。只要行政处罚得以撤销,那么此项行政处罚在法律意义上即视为无效,不再具备任何效力。
然而,必须告知公众的是,行政处罚仅能在行政机关依法在满足法律设定的特定条件下进行撤销方有可能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
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这东西能撤销吗?
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槛用职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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