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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和工商登记,股东名册发生冲突时,以那个为准?

张** 四川-成都 经营管理咨询 2020.09.28 18:51:35 473人阅读

股权转让工商登记,股东名册发生冲突时,以那个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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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涉及股东身份的认定,以哪个证据作为确权的依据,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名册、出资证明、工商登记首先需要弄清楚何为股东,按照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股东身份的取得可以通过依法受让股权或者履行出资义务而取得,因此,是否具备股东身份,关键性的证据是看是否依法受让了股权或者依法对公司履行了出资,这是根本。工商登记备案以及股东名册记载均是在依法受让或者出资之后随后产生的登记行为,这些登记行为本身不具有创设股东资格的效力,只具有对外宣示、公示的效果。因此,根本上讲应以股权转让作为确认股东身份的关键性证据,再综合考虑工商登记等因素而定。当然,如果没有工商登记是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的。

2020-09-28 18:53: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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