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这是法律规定的。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原则上推定为如果无相反证据证实共同债务,则即使离婚也要连带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另一方个人债务,那么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1、债务人在当初借款时就与债权人有约定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与家人无关。
2、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并且没有用于家用。扩展资料: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1、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专业解答一般情况下,老公欠的钱如果老婆事先不知情,也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或者不是基于双方的共同意志形成的,那么老婆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根据《民法典》,双方共同签署、追认,或者是为了维持家庭日常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但是,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个人债务,除非能够证明这些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或者是基于双方的共同意志,否则老婆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专业解答如果配偶欠下的债务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妻子也不知道,也没有签署或追认,那么妻子一般不需要还款。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双方都有这个意愿,那么妻子仍然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专业解答在民事法律中,配偶一方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或共同经营,且配偶不知情、未获益,也不是基于共同意愿,通常不需要共同偿还。但是,是否需要负责,需要综合考虑债务用途、夫妻财产约定以及家庭财务状况等多层面因素。因此,在处理这类债务时,需要进行详细的评估和考量。
专业解答一般来说,如果男方瞒着配偶欠下债务,且这笔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者不是双方共同意愿的,那么女方不需要承担这笔债务。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欠下的超过家庭日常需要的债务,通常不属于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者是双方都同意的,那么这笔债务就属于共同债务。
专业解答看情况:一、如果该债务是女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责任偿还。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妻子没有责任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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