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如何认定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有以下两种方式:
1、提起撤销权之诉,根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提起公司人格否认之诉,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非法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是指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在借款后,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他人,制造没有偿还能力的假象。对于债务人非法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该财产转移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