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售给消费者金项链100条,取得销售货款(含增值税)95830元;
2.售给消费者金戒指50枚,实现销售收入(含增值税)39000元;
3.售给消费者镀金首饰,实现销售收入2020元;
4.售给消费者包金首饰,实现销售收入1500元;
5.为调剂品种,售给某金店(没有经营金银业务经营许可证)金戒指50枚,实现销售额(不含增值税)32020元,销项税额5525元,价税合计38025元。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称为征收率。
考虑到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小,且会计核算不健全,难以按增值税税率计税和使用增值税专用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建议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一律调整为3。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只能够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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