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微信和短信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是可以作为证据材料的,但是需要满足某些情况:
第
一、微信和短信作为证据必须保证微信和短信的内容要是客观、真实和可靠的;
第
二、微信和短信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材料还需要和案件事实有关联;
第
三、微信和短信聊天记录还必须是合法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专业解答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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