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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有哪些情形之一,可以认定有围标串标行为,可能受到处罚

李** 浙江-丽水 工程招投标纠纷咨询 2020.09.27 01:17:31 1371人阅读

招标代理机构有哪些情形之一,可以认定有围标串标行为,可能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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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违法所得的;构成犯罪的1,或者与招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代理投标或者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第六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中标无效。”2、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情节严重的,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或者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第五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提供咨询的

2020-09-27 01:18: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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