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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能转让吗?转让需要办些什么手续?

谢** 四川-南充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20.09.26 12:40:59 2472人阅读

民营医院能转让吗?转让需要办些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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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
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三、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四、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五、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六、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相关法律知识: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2020-09-26 12:41: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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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非营利性法人就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是:在政府、企业和第三部门三大领域中,主要表现为属于政府、政府和第三部门交叉区域以及第三部门。依据这样的标准,社会服务机构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一、政府主管社会保障(福利)事务的行政机构。包括:
1、独立的社会福利行政主管机关,如澳大利亚家庭与社区服务部;
2、社会福利与卫生合并的行政主管机关,例如美国的健康与人群服务部;
3、社会福利与劳工合并的行政主管机关,如德国;
4、社会福利、卫生、劳工合并的行政主管机关,如日本、法国;
5、社会福利与其他公共行政职能混合的行政主管机构,例如我国的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从事公共服务、公益服务的机构。综合世界各国的情况,从事公共服务、公益服务的机构,在西方的表现就是非政府或非营利组织。民政部已经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将“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为“社会服务机构”,此外,将社会服务机构的组织类型统一为非营利性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企股权收购民企,主要有以下操作程序:
一、收购目标的选择是收购兼并中的第一步,目标公司选择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收购兼并是否能够取得成功。
二、在起草有关法律文件之前,律师应该到拟收购目标公司注册地所在的工商登记部门查阅复印一下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初步了解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
三、起草、修改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或股权收购意向书,内容主要涉及独家谈判、保密约定、价格确定依据、违约责任等等。
四、对股权出让方、拟提供履约担保方、拟收购的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
五、起草、制定一整套的股权收购合同,并审查交易双方的内部授权文件、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连带履约担保协议、债务转移协议等等文件。
六、收购方律师应积极参与股权收购的谈判,对谈判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风险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七、收购方律师应协助办理权证变更等手续完成股权收购所需的其他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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