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茂名法律咨询 > 茂名其他法律咨询 > 什么是征信禁入?征信禁入是如何产生的?该如何去解决禁入问题?

什么是征信禁入?征信禁入是如何产生的?该如何去解决禁入问题?

王** 广东-茂名 其他咨询 2020.09.26 07:47:52 14562人阅读

什么是征信禁入?征信禁入是如何产生的?该如何去解决禁入问题?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茂名律师 其他律师 茂名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产生征信禁入表示借款人已经进入了银行的黑名单,不能办理贷款。一般情况下征信系统的不良记录,最高只保留2年,也就是说如果2年内没有不良记录,你会被移除黑名单即征信系统会重新调整的。  如果因产生征信呆账造成的,该张信用卡就需要继续用,而且至少使用用两年以上,要保证按时足额还款。已消除不良影响。信用卡有一项“最大负债额”以及近24个月的还款记录。信用卡逾期后,还完钱就销卡是不可取的,那坏记录就一直摆在那儿了,反倒不能销卡。逾期还款完后还要继续用,用良好的记录去把以前不好的记录冲出24个月,就不会有影响了。

2020-09-26 07:48:52 回复

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它是经政府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同意的。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并办理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人(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便按份共同拥有了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由于地面停车位是直接设置在小区土地表面的停车设施,也就是直接设置在房屋单元所有人按份共有的土地表面上。实际上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就是土地使用权。
三、又因为地面停车位只是通过划线分割而成,不具备建筑物所要求的遮蔽性,即不符合构造上和使用上的独立性标准。所以,它不能够成为所有权的客体,而只能被视为土地使用权的客体。因此,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由小区房屋单元所有人共同拥有。
三、关于地面停车位的使用,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有学者认为该种使用权所产生的收益必须归全体区分所有人享有。结合我国实际,应当由地面停车位的使用人向业主委员会(即全体区分所有人的代表机构)交纳使用费或租金,同时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交纳看管费用。
四、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比如可约定租金所得用于弥补小区内的物业管理费用开支)后,才能设立和运营这种地面停车位。否则,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

你好,你要咨询的非法拘禁判处拘役判决书 的问题,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2月1日20时许,被告人修某伙同他人驾车到即墨市某某街道办事处某某村,采取语言威胁、殴打等手段,将被害人宋某某强行带至其位于即墨市某某街道办事处某某村家中。期间,修某持木棍、匕首多次殴打宋某某,并将宋某某拘禁至2014年2月4日8时许。经法医鉴定,宋某某身体损伤构成轻微伤。公诉机关认为,修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人针对被告人的量刑事实,提出其具有自愿认罪及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等情节,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提交受案登记表,报案记录,发、破案记录,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证人曹某某、修某某等四人的证言,辨认笔录及照片,抓获证明,户籍证明等证据予以证实。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